@劳动者 岁末年初求职换岗须慧眼辨“坑”******
@劳动者 求职换岗须慧眼辨“坑”
岁末年初,不少劳动者开始谋划新一年的工作,互联网招聘网站浏览量也开始增多。“保障就业”“高薪就业”的承诺可信吗?“工资没发,先交了一堆‘工杂费’”这事儿靠谱吗?招聘广告上的工资数额与实发工资不一样怎么办?近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典型案例,提醒劳动者求职应聘时,小心入坑。
岗前培训变成“培训贷”
徐某利用其经营的某软件公司、某信息公司,虚构招聘员工事实,在多个互联网招聘网站上发布招聘信息,主动邀请求职者进行面试,并虚假承诺高薪,后提出需要岗前培训,诱骗求职者签署培训协议,收取培训费用。徐某以保障就业为诱饵,使用签订培训及安置上岗协议的手段,诱骗应聘者贷款参加其公司的有偿培训,骗取应聘者贷款共600余万元。徐某因犯合同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
实践中,个别不法分子通过公司化运作、采用“招转培”模式等虚构招聘事实,诱骗劳动者贷款参加所谓的培训,骗取求职者缴纳手续费、培训费、违约金等费用。法官提醒,劳动者应理性对待用人单位招聘过程中的承诺,慎重对待各类“培训贷”。在发现被骗后,应第一时间报警,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未上岗先交钱
2019年5月至7月间,邱某伙同刘某、张某等人,在北京市丰台区某大厦租用办公室,通过招聘网站以“某某集团”名义发布虚假招聘信息,诱骗应聘者来公司面试、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通过设置考试、考核等环节“刷人”,以收取被害人培训费、服装费、门禁卡费、违约金、烟钱等理由骗取应聘者钱财涉案金额8万余元。邱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假招工的方式,多次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已构成诈骗罪,最后被法院以诈骗罪判处二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第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以各种名义向劳动者收取一定数额的钱款或财物,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法官提示,劳动者需擦亮双眼,对用人单位巧立名目收取费用的行为勇敢说“不”,并可向人社部门投诉。遇不法分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假招工方式骗取财物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招聘广告不等于劳动合同
杨某自2019年9月2日入职某石化公司工作,其间某石化公司未为杨某缴纳社会保险。2020年3月11日,杨某以某石化公司未缴纳社会保险、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提出辞职。杨某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某石化公司支付劳动报酬差额37800.95元、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的经济补偿金10400.47元等。劳动仲裁部分支持其诉求后,杨某不服起诉到法院。
双方争议焦点为杨某的月工资收入。某石化公司提交2019年9月2日的劳动合同一份,其上约定月工资为3500元,杨某对该劳动合同的真实性不认可,主张其月工资为8500元,并提交招工简章原件及网站截图予以证实。某石化公司对上述证据的真实性不认可,认为无用人单位公章及相关负责人的签字,系单方证据,薪资待遇应按双方劳动合同的约定。
法院经审理认为,涉案劳动合同加盖某石化公司的公章,并有杨某的签字手印。经法院释明,杨某不申请笔迹鉴定,也未就该合同存在欺诈提供证据予以证实。用人单位的招聘广告在法律上只是一种要约邀请,并不具有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故杨某主张以月工资8500元的标准计算工资差额及经济补偿金,法院不予支持。法院最终按照3500元的标准判决某石化公司支付杨某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三条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募集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和宣传等为要约邀请。如其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可以构成要约。
法官介绍,劳动者若要用人单位兑现招聘广告中的承诺,应该要求用人单位将招聘广告中的内容写入劳动合同中,以便维权时提供相应依据。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劳动者应关注薪酬发放、社保缴纳等涉及自身重大利益的事项,是否与用人单位最初承诺一致,如不一致应及时与用人单位交涉,并注意保存相关证据,通过法律手段及时维权。
周倩
用独特设计语言讲好中国故事******
作者:郭春方(吉林大学艺术学院院长、文学院博士生导师、一级教授,北京2022冬残奥会吉祥物“雪容融”设计团队负责人)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推进文化自信自强,铸就社会主义文化新辉煌。”近些年来,我国不断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2022年,举世瞩目的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中,艺术设计将“中国式浪漫”的民族风带向国际,真正做到在全球化语境中生动地表达“中国性”。令海内外民众感受到,中国设计是一门能够生动阐释中国美学精神、促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焕发新的生机与活力的艺术语言。
早在北京冬奥会的筹备过程中,北京冬奥组委在会徽、吉祥物、奖牌、场馆、开闭幕式等全流程设计环节中,充分融入中华文化元素,提炼民族文化符号,对新时代中国文化意象进行解读。为时代画像、为时代立传、为时代明德,在记录时代风采的同时,通过奥运赛事,突破不同文化意识形态下人们的认知差异,向世界展现中国文化魅力、传播中国特色审美价值体系。
设计语言展现文化价值。近些年来,奥运会吉祥物作为承载着奥林匹克运动精神与主办国文化形象的重要载体,越来越受到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及各主办国的关注与厚爱。如今,吉祥物已不再是单一的公共符号象征,更转变为一个承载着主办国文化精神、地域特色、民族品格的视觉文化符号。
2019年9月17日,2022年北京冬残奥会吉祥物“雪容融”正式发布。它从一个普通的红灯笼,变为一个担当着使命职责的北京冬奥会的使者,设计团队先后为“雪容融”的灯笼形象加入了雪、如意、鸽子、天坛的形象,融入了剪纸的元素、发光的寓意和中国正月十五“雪打灯”的美好愿景,为红灯笼赋予文化内涵、注入奥林匹克精神、融入优秀的中国传统文化元素。
“冰墩墩”和“雪容融”作为2022年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的吉祥物,先后随“天问一号”着陆火星,随“嫦娥五号”登陆太空,受到全世界民众的关注与喜爱,出现了“墩融难求”“过夜式排队”的抢购热潮。
据国际奥委会发布的《北京冬奥会市场营销报告》,在特许经营方面,北京冬奥会吉祥物相关特许商品的销量占全部特许商品的69%。时至今日,“冰墩墩”和“雪容融”仍是深受各年龄段群众喜爱的奥运吉祥物,“一户一墩”“一户一融”仍是人们热议的文娱话题,其周边文创产品在官方销售平台多次售罄脱销,在产生深远文化影响的同时,也带来了不可小觑的市场价值和经济效益。
设计创作讲述中国故事。中国设计是具有传统美学精神、艺术哲学思想与民族文化内涵的时代产物,是反映中华民族精神面貌与审美趣味的文化沉淀,是能够服务于国家需求并引领结构创新的艺术符码。
艺术与设计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也是悄无声息沁人心脾的。“来时迎客松,别时赠折柳”,在北京冬奥会的开幕式上,耀眼的烟花以享有“国宝”之称的黄山迎客松图案绽放在鸟巢上空,向世人展示中国人民热情、好客的美好品格;闭幕式上,伴随着“人生难得是欢聚,唯有别离多”的悠扬音乐,舞蹈演员生动演绎“折柳寄情”。
开幕式倒计时短片中,每一秒钟对应着一个节气、一句古诗的设计,令观众眼前一亮。作为我国历史悠久的农业耕作时序、节令习俗,二十四节气记录着四季的更迭和时光的变迁,是在百姓物质生产生活中逐步形成的民俗文化产物;闭幕式上,依照中国民间“虎头鞋”的设计造型,以十二生肖为设计元素,打造了十二辆生肖造型的冰鞋车。孩子们推动着冰鞋车在赛场滑动,车轮滑动的痕迹钩织起中国结的造型轮廓。二十四节气与十二生肖的设计巧思前后呼应,中华文化元素令世界瞩目。
中国作为主办国,在冬奥会、冬残奥会不同环节的设计中,充分发挥主场优势,创新运用冬奥资源,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通过冬奥会这一载体,实现了全球范围的广泛传播。《北京冬奥会市场营销报告》数据显示,2022年北京冬奥会创造了历届冬奥会收视人数的记录,全球共有20.1亿人观看,相较4年前的平昌冬奥会观看人数,增长5%。在文化的传播与输出过程中,冬奥会注重中国语境和国家文明的坚守,注重全球共识性与民族个性的融通,为世人带来了高度的美学享受,向世界展示中国文化的绰约风姿。
优秀的设计创作是传承中华文明的艺术介质,是叙述中国美学的时代标识,是承载民族精神的文化载体,具有文化联结作用。北京冬奥会在艺术创作与文化传播层面所带来的深远影响,令我们更加坚信,新时代的设计创作必须坚守中华文化立场,坚定不移地践行文化传承创新的责任与使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将目光聚焦于大气磅礴的民族故事,创作具有家国情怀、体现民生情怀、能够完成宏大叙事的艺术作品,产生中国艺术的影响力、感召力和塑造力,令世界看到、听到、感受到更加生动、真实的中国。
《光明日报》( 2022年12月28日 13版)